潮州市潮安区锦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矿区新建项目(一期)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有关要求,潮州市潮安区锦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水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潮州市潮安区锦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矿区新建项目(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社会稳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一、项目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锦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矿区新建项目(一期)
二、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沙溪二村若书院山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566700平方米,其中矿区占地434002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建设配套设施(道路、护坡、堆场、修理场、排土场、办公楼、安装机制砂生产线1条,破碎生产线1条)占地面积133400平方米,开采方式自上而下开采,年产建筑用花岗岩、碎石150万立方米,机制砂20万立方米,综合利用建设用砂15万立方米,配套相关生产和环保设施,年回收建筑垃圾及淤泥25万立方米。
建设期限:2025年6月-2025年12月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涉及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周边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村民)、企业和社会组织。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项目实施对利益相关者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包括利益相关者诉求、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等,以及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估单位发表对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潮州市潮安区锦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坚达
联系电话:15019717370
邮 箱: 860313148@qq.com
地 址:潮州市潮安区沙溪傎沙溪二村若书院山
编制单位名称:广东水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汤小姐
联系电话:13543225195
邮 箱 :1041234868@qq.com
地 址: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香港路1号(原华侨城别墅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