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238五华县城段改线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及《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梅市发改〔2021〕229号)等要求,国道G238五华县城段改线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征收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项目建设项目用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国道G238五华县城段改线工程。
(二)实施单位:五华县人民政府
(三)建设单位:五华县公路事务中心。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梅州市五华县,路线起于水寨镇七都村,与国道G238相交,起点桩号为K794+756,路线呈西北往东南走向,途经七都村、跨越琴江、再经黄肚湖、天云岭、东村、沙渴村,终点位于河东镇油田村,与国道G355相交,终点桩号为K805+340.775,路线长为10.585km。本项目为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K794+756~K797+190段,长约2.43km ,设计速度60km/h,K797+190~K805+340.775段,长约8.15km ,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0.5m、24.5m、18.0m。设桥梁946m/2座,桥隧比8.94%。五华县人民政府拟征收五华县河东镇宝瑞村、河口村、牛石村、太和村、沙渴村、黄湖村以及水寨镇七都村的部分农民集体土地征收面积35.6996公顷,用于本工程建设。
(五)征地补偿标准:按《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梅市府〔2024〕1号)、《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华府办〔2024〕2号)和《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规定的通知》(华府办〔2022〕5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留用地安置:按《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规定的通知》(华府办〔2022〕5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及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范围内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非本项目建设用地征地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范围内)。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1.本次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了解征地的消息来源;
2.本次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最关心的问题;
3.本次拟征收土地对利益相关者今后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哪些影响;
4.按照公布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进行土地征收补偿,利益相关者态度;
5.本次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是否支持土地征收,如不支持请说明理由;
6.土地征收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
7.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公示说明
(一)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建设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联系。
(二)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三)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项目征收土地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提出。为了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
1.单位名称:五华县公路事务中心
2.单位地址:五华县水寨镇华兴南路556号
3.联系人:张生
4.电话:0753-4458113
5.E-mail:WUHUAGL@163.com
(二)编制单位
1.单位名称:广东水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香港路1号(原华侨城别墅08号)
3.联系人:林工
4.电话:13543225195
5.E-mail:1041234868@qq.com